輸電線路標志牌,電纜標志牌安裝規范要領
發布時間:2020-06-19 作者:金能電力 來源:金能電力 點擊:
輸電線路標志牌安裝依據
GBJ 233—1990 110~500kV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
DL/T 5092—1999 110~500kV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程
DL/T 741—2001 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程
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范手冊修訂版 國家電力公司2001年12月
國家電網生[2003]481號 架空輸電線路管理規范(試行)
國家電網生[2004]503號 關于印發國家電網公司《國家電網公司現場標準化作業指導書編制導則(試行)》的通知
國家電網安監[2005]83號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(電力線路部分)(試行)
Q/ED 204 107-2004 《架空輸電線路管理實施細則》
Q/ED 204 305-2005 《輸變電設備缺陷管理規定》
輸電線路電纜標志牌安裝要領
1、輸電線路的桿塔上必須裝設線路名稱、桿號牌以及必要的安全、保護等標志;電纜終端和電纜井內的電纜本體上必須綁扎電纜標識牌;電纜終端頭處必須裝設電纜線路標志牌。
2、同塔雙回、多回線路的每基桿塔上除懸掛線路名稱、桿號牌外,還必須加色標標志,導線橫擔處必須懸掛相應的橫擔色標牌。
3、所有耐張桿塔、分支桿塔、換位桿塔及其前后各一基桿塔上,均應有明顯的相位標志。
4、標志牌安裝的位置應正確、醒目,桿塔上一般設在4號腿處(面向大號側),跨越公路的兩側桿塔則應設在面向公路一側;電纜線路標志牌固定于電纜終端構架的易見側;電纜標識牌綁扎在電纜終端和電纜井內的電纜本體的易見側;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100m處、電纜接頭處應設置明顯的電纜線路標志樁。
5、桿號牌及相色牌桿塔上的懸掛位置:110kV及以上線路懸掛高度距地面5—12m,110kV以下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.5m。橫擔色標牌懸掛于導線橫擔處。
6、“禁止攀登高壓危險”牌固定于桿塔的爬梯上,其他各類禁止牌如禁止放風箏牌等固定于桿塔身部易發現的部位,牌底邊距地面高1.5—3.0m。
7、標志牌應采用堅固耐用的材料制作,如搪瓷板,金屬板和阻燃的塑料板等。標樁采用方柱混凝土或石質材料。
8、電纜線路標志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長方形襯底牌。
9、電纜線路標志牌長方形襯底色為白色,字體顏色為紅色。
10、電纜線路標志牌的制圖標準及參數(單位:mm)
11、電纜標識牌
12、電纜標識牌的基本形式是一長方形不銹鋼牌(厚度1mm), 上方是電流方向標志,下方為線路名稱。
13、電纜標識牌采用單面凹字,電流方向標志底色為黑色,字體顏色為紅色。
14、電纜標識牌的制圖標準及參數(單位:mm)
15、電纜線路標志樁
16、電纜線路標志樁的基本形式是一長方體方柱。
17、電纜線路標志樁埋深250mm,地上應保持150mm(可根據地質情況增加標樁地下埋深部分和相應柱高)。
18、電纜線路標志樁采用兩個面刻字(字深1mm),穿越城鎮的直埋電纜,根據地面情況、標樁的設置可適當向四周延伸。但應能適應保護地下電纜的需要(可采用標明“左(右)X m地下電力電纜”的方法)。
19、電纜線路標志樁的制作及參數(單位:mm)
輸電線路電纜標志牌注意事項
1、工作監護人應由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,不得直接操作
2、桿塔和在桿塔上工作時,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護
3、如遇雷、雨、雪、霧或風力大于5級時,嚴禁工作
4、桿上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所攜帶的工具、材料與帶電導線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
5、線路每基桿塔須懸掛線路名稱、桿號牌
6、相鄰近(100m以內)平行線及線段的每基桿塔、交叉跨越線路交叉點兩側(各兩基)桿塔須懸掛線路名稱、桿號及色標牌
7、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懸掛點高度距地面5-12m,110KV以下(水泥桿)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,面向小號側
8、對同桿架設的多條線路,可采用帶色標標志牌以示區分
9、起始桿塔及、終端桿塔及耐張桿塔每相、換位桿塔及其前后第一基桿塔每相、導線懸掛點的左旁或右旁需安裝相序牌,線路相位標志牌懸掛在龍門架醒目處,至少兩端各掛一個
10、電力電纜線路標志牌應標明電纜線路電壓等級、線路名稱、電纜型號、規格及終點(并聯使用的電纜應有順序號),裝設在電纜終端頭處,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100m處,電纜接頭應設置明顯的標樁)
11、標樁采用方柱石質材料,埋深250mm應保持150mm(可根據地質情況增加標樁地下埋深部分和相應桿高)兩個面刻字(字深1mm),穿越城鎮的直埋電纜、根據地面情況、標樁的設置可適當向四周延伸。但應適應保護地下電纜的需要(可采用標“左(右)Xm地下電力電纜”的方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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